CQC11-464112-2015便携式电子设备电池组安全CQC认证实施规则更新
2022年4月27日,中国质量认证中心(英文缩写CQC)对《便携式电子设备用二次电池和电池组安全认证规则》进行了修订,修订后的规则为CQC11-464112-2015 《便携式/固定式电子设备用二次电池和电池组安全认证规则》,涉及业务类别号001031。
实施规则主要修订内容
1. 规则名称修改为“便携式/固定式电子设备用二次电池和电池组安全认证规则”;
2. 适用范围增加固定式电子设备用二次电池和电池组;
3. 认证依据标准增加GB40165-2021《固定式电子设备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 安全技术规范》,删除IEC62133:2012和GB/T28164-2011;
4. 增加“5.3”检查结论;
5. 证书有效期修改为5年;
6. 修改“8”复审要求;
7. 认证标志修改为“CQC基本认证标志”。
范围
适用于便携式/固定式电子设备用二次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(以下简称为电池和电池组)。
属于本规则适用范围内的便携式电子设备示例如下:
上述所列举的便携式电子产品并未包括所有的产品,因此未列出的产品并不一定不在本实施规则的适用范围内。
固定式电子设备举列:
a. 固定式信息技术设备(IT 设备);
b. 固定式音视频设备(AV 设备)及类似设备;
c. 固定式通信技术设备(CT 设备);
d. 固定式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电子设备及类似设备。
不间断电源 (UPS)、 应急电源(EPS) 等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也适用于本实施规则。
电池组CQC认证依据标准:
GB 31241-2014 《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 安全要求》;
GB 40165-2021 《固定式电子设备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 安全技术规范》;